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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须知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保障良好的供用电秩序,制定如下条款请遵守:
1.居民用电应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交纳有关费用,由供电方装表计量向居民客户收费。
2.在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方向居民客户连续供电;发生事故时,尽速到达现场组织抢修。
3.居民客户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电费,逾期不缴每日加收千分之一违约金,并可按国家规定停止
4.客户不得移动或开启电能表箱及封印,发现异常应即向供电方报告,否则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追究客户责任。
5.客户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怀疑时,可向供电方提出校验申请并交校验费。供电方校验后将结果通知客户。如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内,校验费不退;如误差超过允许范目除退校验费外,并按规定退还多收的或补收少收的电费。
6.客户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增加容量、暂停用电、移表等均须事先到供电方用电营业部门办理手续。
7.电力是商品,严禁窃电行为,供电力·对窃电客户按《供电营业规则》处理,除停止供电外,并追究窃电户经济责任。
8.因供电方运行事故引起居民客户家用电器损坏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办理。
安全用电须知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2、居民用电或临时用电应向当地电力企业申请。
3、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相一地"方式用电。
4、严禁私设电网防盗和捕鼠、狩猎、捕鱼。
5、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6、严禁攀登、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或遮拦。
7、严禁往电力线、变压器上扔东西。
8、不准在电力线附近放炮采石。
9、不准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不准在电杆上拴牲畜,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断线。
10、不准在电力线路上挂晒衣物。晒衣线(绳)与低压电力线要保持1.25米以上的水平距离。
11、不准通信线、广播线与电力线同杆架设。通信线、广播线和电力线进户时要明显分开。
12、不得在电力线路的保护区内盖房子,打井、打场、堆柴草、栽树和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电力线路的导线之间不符合垂直和水平安全距离规定的竹子、树木。
13、在电力线附近立井架、修理房屋和砍伐树木时,必须经当地电力企业或产权人同意,采取防范措施,当发生纠纷时,由当地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协调。
14、演戏、放电影、钓鱼和集会等活动要远离架空电力线路和其他带电设备,防止触电伤人。
15、船只通过跨河线时,应及早放下桅杆;马车通过电力线时,不要扬鞭 ;机动车辆行驶或田间作业时,不要碰电杆和拉线。
16、教育儿童不玩弄电气设备、不爬电杆、不摇晃拉线、不爬变压器台,不要在电力线附近打鸟、放风筝和有其他损坏电力设施、危及安全的行为。
17、发现电力线断落时,不要靠近;如距离导线的落点8米以内时,应及时将双脚并立,按导线落地点反方向跳离,并看守现场或立即找电工处理。
18、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19、必须跨房的低压电力线与房顶的垂直距离应保持2.5米及以上,对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保持1.25米及以上。
20、架设电视天线时应远离电力线路,天线杆与高低压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大于杆高3.0米,天线拉线与上述电力线路的净空距离应大于3.0米。
21、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后,应迅速查明跳闸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投运。
22、家庭用电禁止拉临时线和使用带插座的灯头。
23、用户发现有线广播喇叭发出怪叫时,不准乱动设备,要先断开广播开关,再找电工处理。
24、擦拭灯头、开关、电器时,要断开电源后进行。更换灯泡时,要站在干燥木凳等绝缘物上,
25、用电器具出现异常,如电灯不亮,电视机无影或无声,电冰箱、洗衣机不启动等情况时,要先断开电源,再作修理,如果用电器具同时出现冒烟、起火或爆炸的情况,不要赤手去切断电源开关,应尽,陕找电工处理。
26、用电器具的外壳、手柄开关、机械防护有破损,失灵等有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修理,未经修复不得使用。
27、彩灯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a)彩灯应采用绝缘电线。干线和分支线的最小截面除满足安全电流外,不应小于2.5mm2,灯头线不应小于1.0mm2。每个支路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0A。导线不能直接承力,导线支持物应安装牢固,彩灯应采用防水灯头。
(b)供彩灯的电源,除总保护控制外,每个支路应有单独过流保护装置,并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c)彩灯的导线在人能接触的场所,应有"电气危险"的警告牌。
(d)彩灯对地面距离小于2.5米时,应采用特低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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